避雷針(線)防直擊雷的作用
摘 要: 本文主要內容有二:
(1)反對用“幾何原理”理解避雷針(線)的防直擊雷的作用;
(2)多支避雷針(線)之間保護范圍過小,是“花錢招禍”。
關鍵詞 : 避雷針(線)保護范圍 發變電所防直擊雷 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保護
關于避雷針防直擊雷的作用,筆者在文[1、2、3]闡述了個人看法,這里不再重述。本文著重從以下兩個方面闡述:(1)“幾何原理”是不符合雷電放電規律的。(2)多支避雷針之間保護范圍規定得過小,是禍不是福。
1 “幾何原理”是不符合雷電放電規律的,用其理解避雷針(線)防直擊雷的作用,是誤導
關于避雷針(線)保護范圍的物理概念和計算方法,資深防雷專家劉繼、馬宏達和筆者均有很多論文闡述。世界各國確定避雷針(線)保護范圍的計算方法,一般地是要經電磁場理論分析、實驗室模擬試驗研究、本國長期多年的實踐運行經驗證明,三者結合才能作為正式推薦使用。這是由于:(1)至今世界上所有實驗室都不能逼真模擬自然雷電放電現象。(2)各國的實踐經驗不完全一致,各行業要求的避雷針(線)保護范圍內允許的繞擊率也不一致等原因。到現在,國際上尚無公論統一的計算方法。還必須強調指出的是:世界各國的避雷針(線)保護范圍計算方法,均是經驗公式。規定的避雷針(線)保護范圍內遭受雷擊概率(通常稱繞擊率)是具有統計分布規律的。我國電力行業標準DL/T 620-1997[4]推薦的保護范圍計算方法的經驗公式,是經電力行業大量的發變電所五十多年運行經驗證明的,繞擊率小于0.1%,對發變電所防護直擊雷是合適的,遠比發變電所雷電侵入波安全可靠性高很多。也經1994年以前大量建筑物多年運行經驗證明的,是適合我國使用的。發變電所的雷電危險主要來自雷電侵入波。電子信息系統也是如此,危險主要來自雷電電磁脈沖(LEMP)。
1994年制訂的GB50057-94,引進了國外一種推薦性的計算方法,后來“搖身一變”,成了中國強制性的GB50057-94(2000年版)《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》。《規范》條文解釋中說:“滾球法”是 “根據立體幾何和平面幾何的原理,再用圖解法并列出計算式而得出的”。并在實例告訴人們:雷擊是按幾何直線距離,滾球對誰距離最短就擊中誰。這是不符合觀測到的雷電放電規律的,也不符合大型模擬實驗結果。不能用“幾何原理”來解釋避雷針(線)防直擊雷作用。按“幾何原理”來理解避雷針(線)保護范圍會產生誤導。
I EC 61024-1:1990《建筑物防雷》中第1、2、3條亦明確告之:“一次閃擊(lightning flash)可有多個雷擊點(point of stroke)”。我們曾在實驗室做過這樣的實驗:用人工的沖擊電壓發生器,產生相同數值的電壓沖擊波,擊中距離20m和29m的物體。只能理解距離愈遠擊中概率愈小。GB50057-94(2000年版)中推薦采用4種滾球半徑——30m、45m、60m、100m(見第3.5.5節),事實上是承認接受4種繞擊率。很遺憾的是:當初《規范》制訂者決定棄用1994年前建筑物避雷針保護范圍計算方法時,并未提出科學論證報告;從1994年至今10多年過去了,又未提出建筑物避雷針采用滾球法這4種滾球半徑(30m、45m、60m、100m)實踐統計的繞擊率及其分析。
避雷針(線)保護范圍計算采用滾球法是古已有之,并不是什么新鮮事[5]。筆者在此談些滾球法在電力行業上遇到的情況:在上個世紀五十年代后,世界上一些國家,投運了一些330~500kV超高壓架空輸電線路,雷擊跳閘率比預測高很多,一時難以解釋,就有專家提出用幾何擊距法(滾球法)來分析這些架空輸電線路雷擊跳閘率過高問題。后來有人把其引入變電所避雷針保護范圍計算上。從“幾何原理”來看,避雷針和避雷線“幾何”擊距(滾球半徑)是無差異的;被保護物材質和形狀以及是否帶電、帶多少,在“幾何”擊距(滾球半徑)亦是無差異的。可實踐證明差異很大!實踐經驗告訴我們,用滾球法(幾何擊距法)解釋不了特高壓750kV和1150kV架空線路雷擊跳閘統計結果。因為這些特高壓(UHV)架空輸電線路絕緣水平非常高,例如,U-n=1150kV架空輸電線路對地沖擊絕緣強度在3200kV以上,導線上遭受較小的雷擊電流(例如,IEC 62350-1中表4所列的滾球半徑R=20m、30m、45m、60m時相應的雷電流I=3kA、5kA、10kA)時,Un=750kV和1150kV特高壓架空輸電線路按理是不會引起閃絡跳閘的。實際上卻發生了閃絡跳閘!這證明“幾何原理”不符合雷電放電規律。用“幾何原理”更解釋不了特高壓架空輸電線路采用“負保護角”的經驗。
世界上一些國家,仍是按本國實踐經驗和科研成果總結出的方法——經驗公式。例如,俄羅斯(以及前蘇聯),現行標準РД34.21.122-87《建筑物和構筑物防雷保護配置規程》和РД153.34.3-35.125-99《6~1150kV電網雷電和內過電壓防護導則》,不用滾球法,用統一推薦的經驗公式。由于中俄電力行業經驗的差異,中國現行的DL/T 620-1997和俄羅斯РД153.34-3-35.125-99也不一樣。
關于接閃器的種類和布置,在IEC 61024第2.1.1、2.1.2條和IEC 62305-2 Ed 1第5.2.1條以及GB50057-94(2000年版)第5.1.1條中均規定有:避雷針、避雷線(帶)、避雷網三類;布置方法有:保護角法、滾球法、網格法等三種。
網格法是對避雷網而言的。避雷網格尺寸,《規范》中有的規定為8m×8m,有的規定為≤5m×5m或≤6m×4m等等。有人對此不甚了解,而誤言這對那錯。事實上,從接閃直擊雷的概率而論(即所謂外部的雷電防護系統——ELPS),幾乎無區別。而僅是允許從網孔中進入屋內的電磁脈沖(LEMP)強度(即所謂內部的雷電防護系統——ILPS)有差異而已。
2 多避雷針之間保護范圍規定得過小,是禍不是福
我國資深防雷專家馬宏達多次指出[5、6]:GB50057-94(2000年版)規定的兩支和多支避雷針之間的保護范圍過小,“已達到工程上無法合理運用的程度”,并認為《規范》中“多支避雷針保護范圍的計算公式應刪去”,恢復“按IEC防雷規范的原文條款去做”。
有人這樣解釋說:“多針之間保護范圍規定的過小,不是更安全嗎!”筆者認為,不是這樣的。多針之間保護范圍規定得過小,要達到規定的保護范圍,勢必要增多或增高單支避雷針高度。不要忘記,避雷針是引雷的。雷擊頻率隨避雷針高度增加是要顯著增多的。美國標準IEEE Std.142-1991提醒人們“應注意到,利用建筑物或結構物上安裝接閃器,是要增加該建筑物或結構物遭受雷擊頻率。雖然建筑物采用了正確配置的防雷保護系統。增加了雷擊頻率,對建筑物內部電子信息系統運行是有不利影響。”是“花錢招禍”。
DL/T 620-1997規定的兩支和多支避雷針之間保護范圍計算方法,經大量的發變電所50多年實踐運行經驗證明,繞擊率等于或小于0.1%,對發變電所防直擊雷是合適的。在前節已說過,發變電所防護直擊雷的安全可靠性遠高于防護沿導線的雷電侵入波。發變電所的雷害主要來自沿導線的雷電侵入波。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保護,也是如此,重點應放在雷電電磁脈沖(LEMP)的防護。
3 結論
(1)“幾何原理”不符合雷電放電規律。用其解釋避雷針(線)保護范圍會給人們產生誤導。
(2)兩支和多支避雷針(線)之間保護范圍過小,是“花錢招禍”。
參考文獻
1 許穎.避雷針(線)保護范圍不應“絕對化”.中國雷電與防護,2003年第3期
2 許穎.淺析避雷針(線)防直擊雷的作用.防雷世界,2003年第12期
3 許穎.再析避雷針(線)防直擊雷的作用.雷電防護與標準化,2005年第1期
4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行業標準 DL/T 620-1997 交流電氣裝置的過電壓保護和絕緣配合
5 馬宏達.再談避雷針的保護范圍.雷電防護與標準化,2006年第1期
6 馬宏達.避雷針保護范圍的理論與實驗.雷電防護與標準化,2004年第2期
作者簡介:
許 穎, 男,1930年生,江西省南昌市人,中國電力科學研究院(正研)高級工程師,長期從事電力系統過電壓科研工作,中國著名資深防雷技術專家。
許 穎 中國電力科學研究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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