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國年平均雷暴日數的地理分布
我國年平均雷暴日數的地理分布示于圖6,根據此圖,可將我國的雷暴活動劃分為四個區域。第一區域大致位于長江以北,東經105°以東地區;第二區域大致位于長江以南,東經105°以東地區;第三區域大致位于北緯36°以北,東經105°以西地區,但其東南角劃歸第四區域;第四區域大致位于北緯36°以南,東經105°以西地區。
第一區域主要包括黑龍江省、吉林省、湖北省大部、陜西省、四川省東半部、寧夏回族自治區和甘肅省東南角等地區。這一地區年平均雷暴日數為20——50天左右,年平均雷暴日數隨緯度的變化不大顯著。
第二區域主要包括浙江省、福建省、廣東省、廣西壯族自治區、安徽省東南角、江西省、湖南省、貴州省,以及四川、湖北和江蘇三省位于長江兩岸的地區。這一地區的年平均雷暴日數隨緯度的減低而明顯遞增。如長江兩岸的年平均雷暴日數為40—50天左右,到了兩廣南部地區的年平均雷暴日數已遞增到90——120天以上。
第三區域主要包括內蒙古自治西南角、甘肅省中部和西北部、青海省西北部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等地區。這一地區除新疆西北角外,主要由沙漠、戈壁灘和盆地等干旱地區組成,因此,年平均雷暴日數較少,一般只有20天。其中甘肅和內蒙古的巴丹吉林沙漠和騰格里沙漠地區,年平均雷暴日數不到10天。如內蒙古老東廟為8天,甘肅民勤為12天。新疆準葛爾盆地的古爾班通古物沙漠,塔里木盆地的塔克拉瑪干沙漠,以及青海省柴達木盆地的塔完拉瑪干沙漠,以及青海省柴達木盆地等廣大地區。新疆西北部山區的年平均雷暴日數明顯增大,一般可達20一50天。其中,巴音布魯克一帶年平均雷暴日數約大于50天,而昭蘇一帶則可達80—90天。
第四區域主要包括甘肅省東南部、青海省大部、西藏自治區、四川省西半部和云南省中部和本部等地區,該地區由于多為高原和山丘,地勢較高,地形起伏較大,因此,年平均雷暴日數偏高于同緯度其他地區,一般為50—80天。
綜上所述,我國年平均雷暴日數約地理分布特征大致可歸納為以下規律。
東經105°以東地區的年平均雷暴日數隨緯度的減低而遞增。但長江以北地區這一變化規律趨勢不明顯。而長江以南地區這一變化規律較為明顯。例如,我國東北地區的年平均雷暴日數約為30—40天,長江兩岸地區的年平均雷暴日數略有增如,約為40—50天,而兩廣地區的年平均雷暴日數則遞增至70一100天以上。其中,海南省中部地區的年平均雷暴日數超過120天,近期資料達130多天,這是我國年平均雷暴日數最多的地區。
東南沿海地區的年平均雷暴日數,低于同緯度離海岸稍遠地區的數值;而小島嶼的年平均雷暴日數,又低于同緯度沿海地區的數值。此外,江湖流域、河谷平原和河谷盆地的年平均雷暴日數,往往也低于同緯度其他地區的數值。這是由于上述地區受水面影響,使下半年近地層氣溫偏低,不利于形成可產生強烈對流運動的不穩定層結,從而使年平均雷暴日數偏少。
新疆維吾爾自治區、甘肅和內蒙古自治區的廣大沙漠和戈壁灘地區,以及青海省柴達木盆地等地區,因氣候干旱,年平均雷暴日數較少,一般不超過10天,為我國平均雷暴日數最少的地區。地勢較高、地形較復雜的山丘地區,其年平均雷暴日數往往高于同緯度其他地區的數值。例如,青藏高原和云貴高原西部等山區,其年平均雷暴日數比同緯度內陸地區的數值約多20-40天。
由此可見,我國年平均雷暴日數具有南方多于北方,山地多于平原,內陸多于沿海地區和江湖流域,以及潮濕地區多于干旱地區的地理分布特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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